师德建设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明校园 > 思想教育深入 师生素质提升 > 师德建设 > 正文
《教师学法律》校本课程小结
发布日期:2016-01-07    作者:

游戏需要规则,社会生活也是如此,法律就是最基本的社会规则。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化和完善,各种各样的法律文件一个个出台,依法治校——成为了现代学校制度管理的必然趋势。近年来,我校在认真总结"六五"普法教育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全面贯彻党的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使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逐渐由行政管理向法治化管理迈进。

教师是学校教育“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承担人,上连学校,下连学生,这一关键主体的教育教学行为辐射到学校教育领域几乎所有问题。教师既要给受教育者介绍这些社会的基本规则,让学生善于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又要正确处理工作和生活中的各种矛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成为知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表率。而要做到这一点,教师自己首先就要对法律有相当的了解。但现实的情况是:除非自己遇到了法律纠纷,一般的教师都不会主动去学习法律知识。

对教师进行法律教育,是依法治校的又一重要环节。我校开设了《小学教师学法律》校本培训课程,其内容主要涉足《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现有法规》等四部分,我们希望通过教师学法让教师增长见识,提升教师文化素养,能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以求达到树立教师依法治校的理念。

1、法律法规学习创设了依法治校的校园氛围

    《小学教师学法律》采用讲座、论坛、展示交流、观摩的方式实施。老师们不仅从专业的法律讲座中了解了法律知识,更从从日常教学、学生权利维护、校园安全、教师职业保护等四个方面,比较全面地归纳了与学校教育相关的各种法律条文,从法理角度对案例进行了剖析,并给出了用好相关法律的策略和建议。

培训中,学校专门为教师购买了《给教师的60条法律建议》,教师们通过学习撰写了读后感,大家纷纷表示这一本清新、活泼而又严谨、专业的教育法专业图书,似乎出现得颇为及时,通读下来,让我有种重回大学时代学习教育法相关法律条文的感觉,专业与职业,难得的出现了重合。

法律法规的学习是一个学习的过程,教师们在学习中感受到了教育与法息息相关,“依法治校”的理念在整个校园中逐步形成。

2、日常教育教学注重学生权利维护。

教职员工最容易出现两个方面的偏差:其一是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侵犯学生的合法权利。比如说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侵犯了学生健康权;讽刺挖苦学生,甚至侮辱学生,侵犯了学生的名誉权、人格尊严权;违背学生意愿张榜处分学生、张贴学生的成绩及其他个人隐私,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不让犯错误的学生上课,不让成绩差的学生参加考试等,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小学教师学法律指导我们教师,依法治校必须注重学生权利的维护。

去年12月,正值晚秋初冬的季节,也是学校呼吸道疾病传染的高发季节,按照有关规定,班级发病人数超过5人,必须隔离,超过8人,必须停课。于是,当有班级超过以上规定人数时我们一般采取直接隔离的方式,我们也自认为合理合法。但我校为我们培训法律课程的律师却不是这样认为:他认为虽然规定是既定的事实,但学生的感受也极其重要,实行隔离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事先没有告知,没有生病而被被动隔离的孩子,会认为自己因为“有危险而被隔离”,甚至会觉得自己是不被欢迎的!而家长也会认为自己的孩子没有生病被强制隔离,就像是受到了“不公平待遇”。

注重学生权利的维护,就是能在班级被隔离同时,向学生和家长分发告知书,不仅向大家告知有关规定,更向家长和学生的配合表示感谢,因为他们的付出,才使更多的人免于受疾病传染的困扰。这样,不仅合理合法,而且更合乎人性。

2、校园安全管理,注重积极应诉

在培训中教师们开始深入了解在任何突发事件中,都对未成年学生要体现“保护”原则。如保证学生的受教育权,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护学生的生命权、言论权、隐私权等。从孩子的角度出发想问题,家长才更容易与校方达成协议。

但校校园安全管理过程中,意外事件是无可避免的,因此,在管理学校和处理学校事务的过程中一定要有证据意识。教师们发现:法律事实与一般事实是有差别的。很多问题需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要签订协议。法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在提出自己的主张之后,要重视事件的后续处置,注意保存证据,明确事件的责任人,事情发生以后要及时上报教育行政部门,要学会平衡各种关系,解决教育教学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学生在走廊中摔倒,家长往往会怪罪学校,经过培训我们知道要及时在现场取证,并快速跟进进行询问、记录,同时在与家长达成和解正式签订协议前,还需要专业人士律师为签订的协议把关。

这样的案例不少,《小学教师学法律》用专业的援助及人性化操作技巧的传递,为我们基层老师排忧解难。

3、注重教师职业保护

在学校教育中,教师要什么是自己的合法权益,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比如:教师与学校是聘用关系.发生纠纷应按合同办事;女教师休产假时被解聘或减薪,应果断说“不”;合法权益遭受学生或家长侵犯.教师可诉诸法律等等。
    特别是当遭受学生、家长或者其他人的行为侵害时,不能一味地忍让与迁就。无原则的忍让和迁就并不能让学生及其家长弃恶从善,相反它只能传递出一种错误的信息:他人的权利是可以被践踏的,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通过一学期的学习,老师们感受到《小学教师学法律》值得教师们认真学习揣摩这是一项工具性、教育性极强的课程课程中学到的法律建议,密切联系着生活实际,以鲜活生动的案例,给我们教师提供了很好的学习借鉴经验,丰富了我们的法律知识,填补了自身的法律空白,提升了法律意识。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小学教师学法律》为一线教师依法执教提供了很好的行为规范,它为我们更好地开展教育教学指明了方向。


分享到:
相关信息
版权所有 ©上海市黄浦区卢湾二中心小学
地址:上海市复兴中路642号 电话:021-64458304
沪ICP备15052465号 沪公网安备310101020041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