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落实中央、市委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文件精神,落实区委有关基层党组织“4+4+4”(4次区级规定动作、4次党(工)委指导动作、4次支部自选动作)组织生活模式的工作要求,围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办学生喜欢的学校”这一主线,大力推进党员组织生活的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制订以下“组织生活自选动作”方案。
一、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
学习领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特别是韩正同志代表市委所作的工作报告,深入领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的重要意义、丰富内涵,以及上海今后五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具体部署和工作要求。
具体安排:
时间 地点、形式 内容 负责人
5.25 观摩厅(集体) 学习“韩正工作报告” 钟毅萍
5.27 微信平台(集体) “我学十九大精神”大讨论
6.6 小楼会议室(集体) 学习心得交流
二、“文明城区我行动”志愿者专题表彰
以迎接“七一”建党96周年为契机,组织安排一次党员志愿者活动专题表彰,以全面促进党员在“文明城区”创建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具体安排:
时间 地点、形式 内容 负责人
6月 瑞金二路街道(小组) 志愿者活动 钟毅萍
茂名社区(小组) 志愿者活动
6.27 小楼会议室(集体) 志愿者表彰交流会
三、“微党课”专题交流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要求,充分联系教育实际,开展专题党课学习,引导广大党员铭记党员身份,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围绕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履职尽责发挥作用,利用多媒体制作“我的微党课”,重点落实自己工作落实情况、问题整改情况、创先争优情况和今后努力方向。
具体安排:
时间 地点、形式 内容 负责人
9月 (自学)小结工作落实情况、问题整改情况、创先争优情况 钟毅萍
10.17 小楼会议室(集体) 结合十九大精神,提出努力方向
11.21 小楼会议室(集体) 制作“微党课”,并交流
四、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对照“两学一做”合格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以评促做,树立模范典型、净化党员队伍。
具体安排:
时间 地点、形式 内容 负责人
12月 小楼会议室(集体) 民主评议会 钟毅萍
2018.1 (个别交流) 民主评议结果交流
学校党支部将坚持“有主题、有讨论、有共识”的原则,紧密联系党员实际,按照“正常化、受欢迎、重实效”的目标对4次自选动作进行认真研究,作出统筹安排,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指导动作显特色、自选动作重实效,切实提高党员组织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