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黄浦区卢湾二中心小学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公推直选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区委组织部关于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推行公推直选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根据《黄浦区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公推直选操作细则》,制定本党总支(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中共黄浦区卢湾二中心小学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和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党章》和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有关要求,坚持党管干部,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努力通过公推直选,选优配强党总支(支部)领导班子,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推动教育发展、服务广大师生、构建和谐校园中的作用,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中共黄浦区卢湾二中心小学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工作机构
成立中共黄浦区卢湾二中心小学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钟毅萍,组员王嘉颖、汪燕,具体负责本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名额确定与任职条件
(一)新一届党总支(支部)委员会名额确定
中共黄浦区卢湾二中心小学支部委员会现有党员30名,其中正式党员29名,预备党员1名。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新一届中共黄浦区卢湾二中心小学支部委员会拟设委员5名,其中副书记1名。
(二)新一届党总支(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任职条件
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2)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能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
(3)敢于正视各种矛盾,善于发现和解决问题,具有处理突发复杂事件的应变能力;
(4)热爱党务工作,富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
(5)公道正派,作风深入,联系群众紧密,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6)具备与职位相适应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实践经验。
2、资格条件(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设定资格条件)
(1)组织关系在本党总支(支部)的中共正式党员,一般应具有三年以上党龄或具有党务工作经验;
(2)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原则上在55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
总支(支部)委员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能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实际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2)热爱党务工作,富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
(3)公道正派,关心群众,团结同志,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2、资格条件
(1)组织关系在本党总支(支部)中的中共正式党员;
(2)身体健康。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月18日-2月25日)
1、提出换届选举申请,制定公推直选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工作领导小组。
2、做好换届选举公推直选的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实施阶段(2月25日-4月5日)
1、公推阶段:公布公推候选人办法,组织公开推荐,进行资格审查,产生候选人初步人选。
2、考察阶段:党工委或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后,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
3、公示阶段: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公示,经教育党工委审批,确定正式候选人。
4、选举阶段: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书记、副书记(选举大会初步定于4月上旬),选举结果报教育党工委审批。
(三)总结阶段(4月6日-4月15日)
汇总换届选举情况和有关数据,做好总结和归档工作。
中共黄浦区卢湾二中心小学支部委员会(章)
2016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