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
沪会中事(2016)报字第 号
上海市黄浦区卢湾二中心小学:
我们接受上海市黄浦区财政局委托,因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对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上海市黄浦区卢湾二中心小学(以下简称“卢湾二中心小学”)国有资产清查报表进行审计。卢湾二中心小学对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资料和资产清查资料的全面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我们的责任是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黄浦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实施细则》等文件,在实施本次专项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卢湾二中心小学资产清查结果的合法性、公允性、可靠性发表审计意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卢湾二中心小学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检查记录或文件、盘点实物、实施函证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卢湾二中心小学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业务范围为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
区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13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130人。截止2014年12月31日职工人数97人,其中属于行政正式编制人员0人,事业编制人员97人,其他编制人员0人。
卢湾二中心小学执行《中小学校会计制度》。
二、资产清查情况
卢湾二中心小学按照黄浦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于2015年11月至12月组织实施了资产自查工作。由陈瑾同志担任清查工作主要负责人。
本次清查工作中,贵单位召开了相关工作会议、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机构、制定了相关清查底稿与要求;在全面清查资产、负债、收支的基础上,实施了各项债权债务的核对,固定资产的盘点等工作。
三、审计依据与审计内容
㈠资产清查依据
1、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
2、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2006]52号);
3、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财办[2007]19号);
4、黄浦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黄财发[2012]45号);
5、黄浦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实施细则(黄财发[2014]103号);
6、黄浦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黄财发2012]47号);
7、黄浦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黄财发2012]46号);
8、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9、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
㈡工作基准日
卢湾二中心小学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是2014年12月31日。
㈢审计内容
1、清查材料核实。主要是对该单位的全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人员数量及人员结构等基本情况进行核实。重点是做好对各项资产清查材料的核实工作。
2、资产账务核对。主要是对事业单位截止2014年12月31日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对外投资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实,对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物相符情况及函证情况进行核实。
3、资产实物盘点核查。主要是在单位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的基础上,对实物进行的盘点核实,实物盘点核实的面不低于该单位实物资产总量的60%
4、财产损益鉴证的核查。主要是对事业单位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毁损及资金挂账的情况按照国家资产清查政策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的认标准进行核查,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进行客观分析与职业判断,出具鉴证意见。
5、提交专项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在完成审计工作后,按时提交专项审计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资产清查审计总体情况,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及资金挂账清查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的审计意见,审计情况具体说明,重大事项披露或专项说明等。
四、审计结果
㈠资产清查审计总体情况
经查卢湾二中心小学资产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物相符。
㈡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及资金挂账清查情况
经审计后,卢湾二中心小学截止2014年12月31日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及资金挂账清查情况分别如下:
资产盘盈审计情况
金额:元
盘盈资产项目 | 资产变动数审计 | |||
盘盈金额 | 已经济鉴证 | 待经济鉴证 | 无证据的 | |
无 |
资产损失审计情况
金额:元
损失资产项目 | 资产变动数审计 | |||
损失金额 | 已经济鉴证 | 待经济鉴证 | 无证据的 | |
无 |
资金挂账审计情况
金额:元
资金挂账项目 | 资产变动数审计 | |||
挂账金额 | 已经济鉴证 | 待经济鉴证 | 无证据的 | |
无 |
㈢审计意见
贵单位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已按照《黄浦区区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实施细则》的规定实施,此次资产清查中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经审计后未发现重大差错。
五、审计情况具体说明
㈠银行存款
1、该单位共有银行账户3户,其中按规定实施函证的共2户;
2、实施函证的2户中,已获取回函的为2户,其中:
账面余额与函证回函确认金额相符的为2户;金额不符且编制调节表后仍不相符的为0户,金额为0元。
㈡应收账款/应付账款
1、应当实施函证的共0户,0元;实际实施函证的为0户,0元,其中未获回函的为0户,0元。
2、截止2014年12月31日,账面数中账龄为三年以上的有0户,0元。
㈢预付账款
1、应当实施函证的共0户,0元;实际实施函证的为0户,0元,其中未获回函的为0户,0元。
2、截止2014年12月31日,账面数中账龄为三年以上的有0户,0元。
㈣其他应收款
1、应当实施函证的共0户,0元;实际实施函证的为0户,0元,其中未获回函的为0户,0元。
2、截止2014年12月31日,账面数中账龄为三年以上的有0户,0元。
㈤短期借款/长期借款
1、应当实施函证予以确认而未实施函证确认的0户,0元;
2、已逾期未办理转期手续的0户,0元。
㈥应付账款
1、未有明确债权人的0户,0元;
2、逾期三年以上且债权人未予以追索的0户,0元。
㈦其他应付款
1、未有明确债权人的0户,0元;
2、逾期三年以上且债权人未予以追索的0户,0元。
㈧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重大事项披露或专项说明
㈠卢湾二中心小学截止2014年12月31日无对外提供抵押、担保的资产。
㈡卢湾二中心小学截止2014年12月31日无对外投资。
㈢卢湾二中心小学截止2014年12月31日无出租出借资产。
㈣卢湾二中心小学截止2014年12月31日资产管理系统中反映房屋总金额为2,069,000.00元,建筑总面积6,018平方米,但房屋产权均归属于卢湾区教育局。
㈤无应调整的重大错账。
㈥无应作重分类调整的重大事项。
㈦其他应当专项说明的问题
无。
七、其他应当专项说明的问题
无。
八、问题和建议
1、房地产权证登记权利人为卢湾区教育局。
2、未按照财政资产管理系统的资产编号对学校固定资产进行编码管理。
鉴于上述存在的问题,建议贵单位:
1、与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局及时沟通,办理房地产权证。
2、统一按财政资产管理系统的资产编号对学校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附送:
1、201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
2、黄浦区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
3、黄浦区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审计调整表
上海沪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 · 上 海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