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卢湾二中心小学为普通公办小学,学校现有五个年级,两个校区,按照办学规模和《黄浦区卢湾二中心小学岗位设置方案》,学校两处设有教导处,各设主任二名。目前,根据学校安排,原教导主任被提拔为校级干部,学校将选拔新教导主任。根据《黄浦区教育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黄教党(2015)9号)一级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岗位名称
副教导主任
二、岗位要求
1、资格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一级教师以上职称;
(2)有10年以上教龄,具有5年以上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或大队辅导员经验。
2、能力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法规意识、组织纪律观念和事业心,有大局意识,有责任感,任劳任怨。
(2)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认真贯彻上级和学校工作意见,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有团队合作精神,能够处理协调好与各部门关系,群众威信高;
(4)清正廉洁,为人师表,作风民主、正派。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1、动议:(2017.06.15——2017.06.30)
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和校务委员组成),讨论制定《黄浦区卢湾二中心小学教导主任选拔任用方案(草案)》
2、民主推荐(2017.07.01——2017.08.03)
(1)民主推荐会
召开民主推荐会,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出相关要求,组织与会人员填写推荐表。
与会人员一般由下列人员组成:中层干部、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教代会代表、教职工代表、民主党派代表等。
(2)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个别访谈、进行口头推荐。
个别访谈对象对象原则上为上述与会人员。
(3)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汇总民主推荐情况,形成汇总报告,并确定考察人选。
3、考察(2017.08.04——2017.08.28)
(1)公布考察预告。
(2)个别访谈,发放征求意见表,进行民主测评。
(3)招开党政联席会议,汇总考察及民主测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
4、讨论决定(2017.08.28)
(1)广泛听取党政班子成员和有关方面意见,如有需要还应征求教育局相关业务科室意见。
(2)拟任干部人选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做出决定,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采取无记名投票进行表决,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5、任职(2017.08.29——2017.09.04)
(1)实行中层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对拟任干部的姓名、性别、机关、政治面貌、出生年月、学历、职称、工作简历、现任职务、拟任职务等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实行任前谈话制度。由党支部指派专人同本人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和需要注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