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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自治检查表
发布日期:2018-01-08    作者:

 

电气火灾综合智力自查检查表

单位名称:黄浦区卢湾二中心小学                                             

检查时间:2017.9.1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发现的问题

整改意见

一、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

1.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应选用具有生产许可证或CCC证书的电器产品,并与人员密集场所的环境相适应

电器产品合格,配置环境适应

无问题,正常

2.电表箱、配电盘(柜)设置的短路、过负荷、漏电等保护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应定期测试保护功能

保护装置完好,测试正常

无问题,正常

3.配电箱内个接线端子导线压接应规范、牢固,接线端子接入导线数量不应超过2根。导线端部无变色、老化现象,金属裸露部分保护措施完好有效,箱内不应堆放杂物

接线规范,无变色、老化,箱内整洁

无问题,正常

4.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应规范、保护措施完好,不应在导线上悬挂其他物品,导线绝缘层无破损、老化现象。多股铜芯线头应拧紧、搪锡,铜铝过渡应使用专用铜铝过渡街头或搪锡

保护完好、无破损、老化,接头良好

无问题,正常

一、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

5.敷设在可燃物上方或有可燃物的闷顶、吊顶内的电气线路,应采取穿金属管、密封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

正常

无问题,正常

6.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正常

无问题,正常

7.电热器具(设备)及大功率电器应与可燃物品保持安全距离,不应被可燃物覆盖

正常

无问题,正常

8.电缆井连通其他区域的孔洞防火封堵应完好,电缆井防火门应锁闭并保持好

正常

无问题,正常

9.更换或新增电气设备时,应根据实际符合重新校核,布置电气线路并设置保护措施

正常

无问题,正常

10.使用移动插座取电时,用电负荷应与既有电气线路安全符合相匹配,不应违规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不应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正常

无问题,正常

二、电气安全管理

11.是否做到“三清、三关”

无问题,正常

12.场所内严禁超负荷用电,不准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无问题,正常

13.电动车充电处是否有漏电保护及消防设备

有配置

无问题,正常

14.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有证书

无问题,正常

15.应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并记录存档

有记录

无问题,正常

16.应制定各类电气设备操作规程并组织员工培训,应制定电气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

无问题,正常

检查人员(签字):  严振斐                            

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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