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配合做好新修订《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积极营造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本单位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不经营、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二、不在外环线以内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不在涉及宗教、婚庆、丧葬、宾馆、饭店、会务、礼仪、搬场等行业单位及从业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三、不向客户销售、代购、赠送烟花爆竹;不向客户提供烟花爆竹燃放服务。
四、禁止任何人员在单位内部燃放烟花爆竹、冷烟花。
五、在承接业务时,主动告知客户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政策,劝导客户不在黄浦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六、督促单位从业人员遵守《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以上系我单位作出的正式承诺,若有违反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016年 1 月 15 日